天气渐渐转凉,叶子也落得快完了,这时的阳光总是给人一种懒意。镂空的窗户透过几缕阳光,照在桌上一只海蓝色的小鸟和它身下的白色肉团身上,肉团动了一下,打了个哈欠继续安眠。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身着少侠袍的少年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将一个盛满肉骨头的盘子放在桌上,又拿出几个小果子,在小鸟喙边摇了摇。小鸟眼皮动了动,突然睁开,向果子袭去,怎料少年将果子一下子移开,让它扑了个空,小鸟摆了摆头,扑腾了两下,用力地啄了啄还熟睡着的肉团。肉团“腾”站起来,进入“戒备状态”,一看四周没有情况,又看到桌上的一大盘肉骨头,便立马进入了“吃货状态”。少年这才满意地将果子放在桌上,让小鸟享用起来。
“薛默,有人找你!”
“来啦!”
少年风一般地出了房门,留下两只动物风卷残云似的消灭眼前的食物。
没错,这个少年便是女扮男装的墨雪,而这两只动物便是她收养的小白和小蓝。自从墨雪来到有间客栈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当初盗跖走之前为了抚平自己的罪恶感把一套步法教给了她,告诉她如果每天练习持之以恒,将来被人欺负时逃跑绝对派得上用场。盗跖问她愿不愿意做自己的义妹,墨雪给的答案是:如果下次有机会见面,就答应。
这一个月多来,每天墨雪都坚持完成每天劈柴送饭的任务,从不间断,现在已经能够游刃有余地超额完成任务了。每天中午休息时墨雪也都认真地练习临风教的招数,虽然没有内力招数一点威力都没有,但是她的动作可以说是满分了。至于盗跖教的步法,是在送饭时练习的,提着食盒相当于是负重练习,效果更好,送饭的速度也大大提升了。
每天送饭路上穿过大街时都会受到各位大娘们热切地欢迎,热切到墨雪都有些不自在了,如果你是一个女生,然后一群大娘围着你用夸奖男人的词语夸奖你,并且每天如此,估计是个人都会崩溃的。
平均三五天就会从小圣贤庄带回一大袋子的竹简,全是儒生们罚写的成果,可以作为柴火为他们的每日二餐提供燃料,也算羊毛出在羊身上了。在那些竹简被烧毁之前,墨雪都会把它们看一遍,对照着记忆中的一些著作,也便认识了些许小篆。
至于那帮儒生,自从墨雪为他们求情过一次后,态度便改善了,送饭时来来往往,关系居然奇迹般地还不错。墨雪也发现了他们身上的一些优点,比如最恶劣的胖子子慕,居然是个读书能手,成绩一直在前几,真是人不可貌相。
或许,唯一一件在意了很久的事,便是那日的事了。
……
“赤雪,好久不见!”
这句话在墨雪耳边如春雷乍响,脑中一片空白。
他刚才,说了什么?
“刚才还以为认错了,现在看来,果然没错。”张良伸手搭在墨雪肩上,“不过比我想象中矮了一些。”
“你……怎么认出来的?”控制不住,喉咙居然有了颤音。
“看到这块玉,自然知道你是谁了。”张良说着,又走近了些。
墨雪将张良搭在她肩上的手不着痕迹地拂掉,向后退了一步。是这块玉吗?因为觉得太显眼,盗跖还回来后几次想取下来,却发现怎么也取不下来。每次想直接拿下来时绳圈就会变小,卡在脖子上,那绳子也不知是什么做的,连刀都割不断,无奈只有随它去了。
“那很抱歉,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赤雪,赤雪怎么听都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吧,我可是男的。”墨雪一直围着一条黑色围巾,以免别人发现她没有喉结,说话时也都压低声线,行为举止也都是模仿男子,除了盗跖,还没有一个人发现她是女子。
张良轻笑一声:“你果然还是这么喜欢扮男装,这次扮得还挺像的。”
……
不论墨雪如何解释,张良始终认定她就是赤雪,而墨雪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是赤雪,不得已只有这样对他说:“赤雪已经死了,请你不要打扰我的生活。”对于那个“死”字,张良的理解是赤雪身上发生了什么,所以才会性情大变,过去的她已经回不来了,所以称之为“死”。但是不管怎样,从那之后,在小圣贤庄见面时,两人都形同路人。
之后向赤雪问起这个问题,赤雪只含糊地回答是小时候关系还可以的朋友,韩国灭亡后就再没有见过面了。见她眼中有一些伤感,墨雪也没有再问下去。
那些问题,都不重要了。现在,墨雪不是她,是他,有间客栈的小伙计——薛默。
楼下的大厅中的食客们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庖丁、阿剑和一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老妇。见薛默走下来,阿剑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
“这位是孙大娘,你应该认识。”庖丁介绍道。
薛默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位老妇,似乎有些印象,又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了,当初就是她带自己找到的小圣贤庄。
朝孙大娘行了行礼,薛默微笑道:“当初多亏了大娘给晚辈指路。”
“哪有,是小默先帮大娘我捡西瓜的。”孙大娘说着把薛默的手拉过来,笑意盈盈地抚摸着(……)。
薛默心里有些发毛,向阿剑投出询问的眼光,但阿剑一副“我也不清楚”的神情让他心里更没底了。犹豫了一下,薛默问道:“大娘,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孙大娘这才松开薛默的手,从胸前摸出一块木牌,递给她,薛默接过一看,上面是几个数字,便有些疑惑地望着孙大娘:“这是?”
“小女的生辰八字。”
薛默突然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眼下这孙大娘竟是来提亲的!这可怎么办?虽然自己现在是男子装束,但内心里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性别啊。
大娘又说道:“其实一个月前便想来提亲的,只是碍于不是良辰,所以拖到了今天。”
薛默咬咬牙,说道:“大娘,谢谢您的好意,只是……”
“要不先见见小女再说?”担心他拒绝,孙大娘慌忙打断,“要不今天就去?”
“不是的,因为在下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薛默头脑一热,胡编了个根本圆不了的谎。
孙大娘、阿剑以及庖丁都愣住了。心中分别有了以下的想法:
庖丁:每天这么勤快居然还可以在工作完成优秀的情况下顺利在一个月之内找到喜欢的人,真是可造之材!决定了,今晚就告诉他。
阿剑:小默啊小默,居然遇到好姑娘也不介绍给我,太伤大哥我的心了!
孙大娘:果然听那丫头的选吉日是个错误的选择,这么好的男子怎么可能没有姑娘喜欢呢?一个月前他还没有心仪的姑娘,那时候就应该果断出手的,现在可好,没机会了。不对,说不定薛默看到我家闺女就会喜欢上呢,得再争取一下!
“薛默啊,我家英儿一直挂念着你,就看在这个份上你们好歹见上一面吧。”孙大娘继续劝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薛默眼中的为难。
正在薛默要拒绝时,阿剑将他拉到一旁,对他耳语道:“看来这大娘是不会罢休了,你姑且见那英儿一面,当面说清楚,一了百了。”薛默点点头,对孙大娘说道:“好吧,什么时候见?”
“就明儿个中午吧,我家就在东街当铺的隔壁的那个铁铺。”见他答应,孙大娘忙不迭地说道,“到时候一定要去啊。”说完便喜气洋洋地回去了。
见孙大娘走了,薛默和阿剑也都回房间了,留下丁胖子在那儿傻站着,心中犯嘀咕:这出戏,自己到底是来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