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叫陈灿。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男朋友。我过着充实的生活,我周围的人,对我特别的好,我很幸福。
“我叫陈灿,灿烂的灿。”这时我正在给新来的会计做自我介绍,这个女孩子大学都没毕业,同事们都说她是靠着关系才进了旭阳的。
她叫童菲菲,要在我手下干三个月,我觉得这个女孩儿很好,几天来,跟她处的也不错。
“灿灿姐,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我知道时代广场那里开了一家新餐馆,问道特棒!”
“嗯,行,你稍微等我一会儿,我还有几笔帐录入一下。”
做完录入的时候刚好十二点,六月的太阳已经让人觉得炙热。她带我去的那家餐馆的名字叫“无语”,名字特别有趣。
店里环境特别好,老板娘是本地人,一口标准的苏州话。点餐后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童菲菲一边整理衣服一边问:“怎么样,灿灿姐,环境不错吧?”
我点点头:“很好,最近一直公司家里两边跑,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没想到开了一家这么有特色的店,以后一定常来。”童菲菲朝我笑笑。
“灿灿姐,你有男朋友吗?工作这么久都没见他来接你下班啊。”童菲菲抬起头问我
“噢,他是医生,不如我们悠闲,天天有手术要做。”我有点幽怨地回答她,确实是这样,我和赵桐一个月都不见得能约会几次。我有空了,他就有手术,他有空了,偏偏我要加班我没空。就这样进了一个死循环,要不是前几天感冒,进医院挂水他跑道输液室来看我,我还以为我们这个月都不会见面了。
“那岂不是跟守活寡一样?!”童菲菲显得特别惊讶,是啊,小丫头还没真正踏进社会呢。
我点点头,想到赵桐这会儿可能还没吃饭,想着给他打包一份送去。“菲菲等会儿你先回去吧,我去给我男朋友送饭。”童菲菲点点头表示同意。
从无语里出来已经将近一点,我想着快点给他送饭免得他又进手术室,出来只能吃冷饭。医院离这里也不远,跑过去就行,可鬼知道还能倒这种霉运,偏偏我刚到门口,一辆电频车从里面出来,撞到了我。我那时跑得也快,他偏偏加了速,导致我摔得不轻。
先不说我膝盖在水泥地板上擦行了多远,光是我的脑袋我就觉得我可能要变成傻子了…
昏迷前一秒,我还看见门卫大叔“哎呀呀”叫着跑过来,那个姿势,我终身难忘…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鬼知道我能睡这么久……
“你醒了?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呢?”这个恶毒的女人!她是我最要好的闺蜜,方林粟。关系好到可以穿同一条内衣,虽然她有洁癖。好像医生都是这样,赵桐每次吃饭前都要洗上好几遍手,所以他的手白的不像人的手。
“你少说风凉话!”说完这句话我得来的结果是我头疼欲裂,摸了脑袋才知道那里肿了一个大包。
“送个饭也能摔成这样,张叔(就是那个门卫大叔)打了我门诊的电话我马上就跑过来了,生怕晚一步你出了意外,赵桐撕了我,说起来,你的脸沾满梅菜扣肉饭也是蛮销魂的,我挺想让赵桐看的……”她说完我就怀疑她拍了照片……如果眼神能杀死人,我一定把她千刀万剐!
“赵桐人呢?”
“噢,他昨晚陪了你一个晚上,刚去手术了,他们科的人说他有个胰腺肿瘤要做,估计出来要到下午了。”
“你不忙吗?”
“我特地请假帮赵桐看着你,怕你看到你现在猪头的样子想跳楼。”
然后我就跟这个女人聊了一上午七七八八的事,她就回家带孩子了。她研究生时期就和金融系的师兄结了婚,第二年就有了孩子,速度简直不敢想象。我问她干嘛这么早结婚要孩子,她说反正以后都要结婚,现在都在学习,也到了法定年龄,倒不如直接结婚,以后大家都要忙事业,哪来的空结婚啊。
林粟的婚礼上,我曾经问过赵桐我们什么时候会结婚,但是他并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我忙着毕业论文,他忙着做临床科研,我们曾经有连续好几个月见面的次数加起来连十次都不到。
我毕业后,进了旭阳工作,到今年已经第三年了,我二十四了,赵桐二十五了。虽然一直被催婚,可我们连结婚这两个字都没提过几次。
为什么?
因为,忙啊。
我因为急切想见我男朋友,想知道他听到我是因为帮他送饭才摔成的猪头后他是什么反应。
所以我顶着个猪脑袋去了他办公室,办公室里还有一个男医生叫苏锐洋,是今年的实习生。为什么我这么确定?因为我以前没见过他…而且他看上去嫩嫩的,不像方林粟她们科转过来的那个男医生…已经可以当我叔叔还硬让我叫他李哥…
苏锐洋抬头对我笑了笑表示打招呼,我在赵桐的位置上坐了下来,他桌上有很多东西,病人的病历、写了一半的报告、整齐的资料等等。
他总是很干净,桌上摆的一丝不苟,可能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干净。
我第一次见到赵桐是在医学院的教室里,那时是初春,日子不大记得清了,他穿着一条米色的风衣,淡蓝色的牛仔裤,一双黑帆布。他正埋头记录些什么东西,时不时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击几下,那个侧脸就迷住了我。
后来,我追他的历程千辛万苦,最后还是被我追到了手。个人认为是人格魅力,可是赵桐却说他不想再花钱买一条最后会被漂白的衣服。
其原因是那时候我故意跑到他们班占了一个位置,当然,是他旁边。然而,事实证明我不是学医的料子,在教授讲到癌细胞的时候我光荣的倒在了赵桐的手臂上。不知道做了个什么梦,只知道我不小心把荧光笔蹭到了他身上。作为道歉我就拿回去洗了,要命的是我把漂白剂当成了彩漂,成功把赵桐的蓝衬衫漂成了白衬衫,我想男孩子穿白衬衫更好看,很欣喜地把衬衫递给了赵桐,赵桐看了一眼,扶额。
“姑奶奶,这条衬衫很贵的…”
“几百?”我在颤抖…
他摇摇头…
“几千?”我颤抖地更厉害,我想路过的医学院的师兄肯定是以为我癫痫了…
他伸出三个手指。
我当场就想晕过去,三千…
他说这是他参加海外医学研究,作为学生代表时他妈妈给他买的,只穿过一次…那次穿去上课是因为太赶随手拿来穿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医学院和他一起上过课,虽然本来我就听不懂。